在小學數學裏,兩個正整數相乘,那麼這兩個數都叫做積的因數,或稱爲約數。整數A能被整數B整除,A叫作B的倍數,B就叫做A的因數或約數。在自然數的範圍內,也就是因數必須爲整數。例:6÷2=3,1、2、3和6就是6的因數。6的因數有:1和6,2和3;10的因數有;1和10、2和5;15的因數有:1和15、3和5;關於因數規定:對於任何數來說,1和它本身都是自己的因數。
小學數學因數定義:
假如a*b=c(a、b、c都是整數),那麼我們稱a和b就是c的因數。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數,除數,商皆爲整數,餘數爲零時,此關係才成立。
事實上因數一般定義在整數上:設A爲整數,B爲非零整數,若存在整數Q,使得A=QB,則稱B是A的因數,記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拓展:
1、公因數只有1的兩個非零自然數,叫做互質數。
2、1個非零自然數的正因數的個數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個非零自然數的倍數的個數是無限的。
3、所有不爲零的整數都是0的因數。(還有爭議)
4、2是最小的質數。
5、4是最小的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