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並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註明。
截止2019年2月,多地已實行臨時身份證即辦即領制度,辦理當天就可以領取,具體需諮詢當地工作人員。
此處以北京來舉例說明:
一、辦理時限:兩個工作小時發放證件。
二、辦理提交材料: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三、辦理地點: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大廳。
辦理費用:10元/證
受理時間: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