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陽光生活館!
>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於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關於解除婚姻關係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中,必須寫明雙方身份資訊、登記結婚日期、辦理登記結婚的機關、雙方離婚原因,以及小孩撫養權歸屬、小孩撫養費金額及其交付方式、財產分割等。
離婚協議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離婚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3、離婚協議必須是男女協商達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規定;4、協議離婚須得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查批准。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