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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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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性質不同:訂金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2.特點不同:訂金可透過雙方協調歸還。而定金只有遇到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範等情況下,才能退還。3.擔保性質不同: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擔保性質。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有什麼不同

什麼是定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爲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爲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主要分立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違約定金、證約定金。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有什麼不同 第2張

什麼是訂金?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爲,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有什麼不同 第3張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說的訂金與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爲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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