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調出辦理指南
(一)五人以下調出
辦理條件:
職工因工作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需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調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戶管理;
受理地點:
主城區:工、農、建、交、中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結時限:立等即辦;
辦理程序:
①單位持填寫並加蓋印章的《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各一式兩聯、反映職工工作變動的調令、調函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或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上級主管部門的批覆原件及複印件等一份,到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
②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在辦理調出手續後,打印《住房公積金調出憑證》兩聯、《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一聯。將《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住房公積金調出憑證》、《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各一聯加蓋業務章後返還單位。
注意:單位應將加蓋有業務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交職工個人留存,作爲職工到新單位後辦理調入手續時的依據。
(二)五人以上調出(含五人)
辦理條件:
職工因工作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需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調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戶管理;
受理地點:
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程序:
①單位持填寫並加蓋印章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成批調入托管戶申請表》一式兩聯、反映職工工作變動的調令、調函等相關證明檔案原件及複印件或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協議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覆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加蓋印章的《職工公積金個人帳戶去向明細表》一式兩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分中心)辦理。
②審批透過後,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分中心)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成批調入托管戶申請表》、《職工公積金個人帳戶去向明細表》上加蓋業務章,各返還一聯給單位。單位經辦人員持審批後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成批調入托管戶申請表》、《職工公積金個人帳戶去向明細表》,單位填寫並加蓋印章的《重慶市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各一式兩聯到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調出手續。
注: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調出手續前,應先辦理個人帳戶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