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參保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依照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外),必須依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
1、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2、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3、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4、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5、國家機關中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員;
6、駐渝部隊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7、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單位及其職工沒有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2、從破產、撤銷、關閉、改制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願選擇領取了一次性安置費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哪些情形下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正在執行的;
6、無正當理由,60日內不到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再就業情況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保險參保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參保人員身份證、戶口、勞動合同複印件。
失業保險繳費。由繳費單位到區地稅繳費大廳繳納。
失業保險查詢。單位查詢憑介紹信到區就業局失業保險大廳查詢。個人查詢憑本人身份證到區就業局失業保險大廳查詢。
失業保險參保地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公共辦公室(黔江區新華大道城西七路)。
失業保險諮詢電話:7923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