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規定,早期,我國户口性質只有兩種:農業户口和非農户口。農業户口比較龐大,也比較單一。而非農户口雖然少,但成分複雜。非農户口包括:城鎮户口(居民户口)、農村居民户口、集體户口等。現在隨着經濟的發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農業户口,統稱為居民户口。
這些帶户口的,可以説都是户口性質,只是:大分類性質和小分類性質的區別。所以,需要填寫時,你可以填大性質的:非農户口,或填小性質的城鎮户口。
户籍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長期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管理方針的制定與實施均建基於此項制度。中國户籍制度的特點是,根據地域和家庭成員關係將户籍屬性劃分為農業户口和非農業户口。
户口性質怎麼更改
户口性質變更一般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農轉非需要的證明材料
1、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高、中級職稱證書。
2、崗位受聘的證明材料。
3、學歷證書。
4、任職證明(任命書或任職材料)。
5、獲得獎勵或榮譽證書的材料。
(二)公務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家屬農轉非證明材料需要上述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還應補充下述材料。
1、結婚證書及隨轉人員的農業户口卡。
2、隨轉在校子女的學校證明。
3、隨轉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有病子女需有縣、市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後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準生證或計劃生育部門的證明。
5、本人是獨生子女,需有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區、縣、局、總公司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6、辦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隨轉子女,需有前妻(夫)離婚判決書或死亡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