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頭相當於現在的刑警大隊隊長。都頭是唐中期諸軍統帥之稱,後爲一部軍隊爲一都的長官之稱。在宋朝,縣裏根本就沒有“都頭”這個職務。 “都頭”軍職名。唐藩鎮和禁軍中的領兵官稱“都將”,或稱“都頭”。
宋代于禁軍中設都頭、副都頭,其職位低於指揮使。“都”是一個軍事單位。 在縣一級,負責抓罪犯的稱“衙役”。衙役人數不多,大概有十幾人,分兩個班,每個班的班長稱“班頭”。 在縣裏,都頭是縣役的通稱,即凡是縣裏的衙役,都可以稱爲都頭。這是借用禁軍中的“都頭”一詞,以對縣役們表示尊重。 所以,武松等人實際上也就是縣裏的一個衙役。
一個縣衙有的是一個都頭,有的是兩個都頭,比如雷橫和朱仝就是一個單位。而武松所在的清河縣,就只有一個都頭。
1、縣令,相當於今天的縣長,正七品。
2、都頭,相當於刑警大隊隊長,無編制。
3、都監,相當於武警支隊隊長,正八品。
4、團練,相當於榮譽職位,不是實際職位,從五品。
5、管營,相當於現在的監獄長,無編制。
6、節級,相當於看守監獄的工作人員,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