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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集體產權的房子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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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房屋產權指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的房屋,這類房子不屬於私有財產,不能上市交易。集體產權房屋的修建不用到房管局登記,而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居住者對集體產權的房屋沒有完全獨立產權,存在的風險也比較大。那麼購買集體產權的房子風險有哪些呢?

購買集體產權的房子風險有哪些

1、行爲違法,不受法律保護:集體產權房屋對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爲,一旦產生糾紛,法律是不予保護支援的。

2、出現糾紛購房者境地尷尬:如果因面臨房屋拆遷、繼承等各種因素,如果賣房者對自己的出售行爲感到後悔,鑑於集體產權的對外銷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爲,出賣人完全有權利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

3、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購買這類房屋,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而通常的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全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4、拆遷補償不歸購房者:目前我國尚無對拆遷農村房屋而給予承租人(使用人)補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其補償對象均爲農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人。

5、不能用於抵押和貸款:貸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記的,而登記唯一憑證就是房產證,目前集體房產沒有房產證不能進行登記。

6、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房子開發首先必須是具有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集體產權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開發的,根本沒有資質,在質量、信譽方面都沒有保障。

以上就是關於購買集體產權的房子風險有哪些的介紹了,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