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陽光生活館>生活>2020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要求 2020離婚需要什麼的手續 和要求

2020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要求 2020離婚需要什麼的手續 和要求

陽光生活館 人氣:6.59K

2020離婚需手續和要求有: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並願意簽訂《離婚協議》;需帶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

2020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要求 2020離婚需要什麼的手續 和要求

根據2020年新婚姻法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的三十日內,任何一方有反悔的機會,任何一方在三十日內不願意離婚的,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取消離婚登記,夫妻雙方仍然是法律保護的合法婚姻關係。

新婚姻法對離婚條件做出了新規定。夫妻雙方當事人都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可據新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協議離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020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要求 2020離婚需要什麼的手續 和要求 第2張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TAG標籤:#手續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