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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爲郡守》的翻譯和原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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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爲郡守》出自《古今譚概》是由明朝小說家馮夢龍寫的筆記小說集。下面一起來看看《田登爲郡守》的翻譯和原文是什麼。

《田登爲郡守》的翻譯和原文是什麼

1、翻譯:田登擔任一個郡的太守,他對別人觸犯他的名字感到憤怒,觸犯的人必須要用鞭子抽,於是整個郡的老百姓都把“燈”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節放花燈,官吏在集市上張貼告示,說:“本郡依照慣例放火三天。”諺(yàn)語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源於這件事。

2、原文:田登作郡守,怒人觸其名,犯者必笞,舉州皆謂“燈”爲“火”。值上元放燈,吏揭榜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語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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