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根和去莖
2.去枝梗
3.去皮殼
4.去毛:有的藥物表面或內部密生大量絨毛,煎煮時易脫落,會刺激咽喉,引起嗆咳或喉頭水腫或其他有害作用,故須除去。
5.去心:目的:除去非藥用部位,提高藥物的純淨度,使用量準確及飲片外觀美;分離不同的藥用部位;消除藥物的副作用。
6.去核
7.去蘆: 指除去根類藥物的根莖、葉基。
8.去瓤:部分果實類藥物,除去核瓤,如枳殼;
9.去頭尾、足、翅
10.去殘肉筋膜:動物骨甲類藥物,需去除附着的殘肉筋膜,如鱉甲、龜甲、豹骨等。
傳統用浸泡發酵法(爛法),《藥典》規定用蒸煮法,現代方法有胰蛋白酶法等。
11.去雜質及黴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