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陽光生活館>生活>集體房產證和個人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集體房產證和個人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陽光生活館 人氣:1.45W

說道“集體土地房產證”大家肯定都很疑惑,但是但從字面的意思解釋,集體就是有組織的整體,所以集體房產證是大家的,沒有獨立的產權,那集體房產證和個人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集體房產證和個人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1、集體房屋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少有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透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2、集體房屋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爲,也會因該行爲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佈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爲,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3、在集體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透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總而言之,集體房產證是不能直接過戶到購房者個人名下,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集體房產證是整棟發證,是集體產權。個人只有使用權,不能上市交易。